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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岁以上有性行为的妇女应筛查子宫颈癌

【 2005-05-08 发布 】 临床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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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降低我国子宫颈癌的发病率和死亡率,中国癌症研究基金会最近组织专家编写的《中国癌症筛查及早诊早治指南》建议,任何有3年以上性行为或21岁以上有性行为的妇女都应进行子宫颈癌筛查。

指南中指出,近年来,我国一些地区子宫颈癌的发病率有所增长,而且有年轻化的趋势。 而研究表明,系统有效的筛查可使子宫颈癌的发病率和死亡率下降60%到90%,因此倡导广大妇女开展子宫颈癌的筛查和早诊早治。

筛查的对象包括任何有3年以上性行为或21岁以上有性行为的妇女,而性生活过早、有多个性伴侣、免疫功能低下、吸烟、卫生条件差和性保健知识缺乏的高危妇女人群则是筛查的重点。因65岁后患子宫颈癌的危险性极低,所以一般不主张对65岁以上的妇女进行子宫颈癌的筛查。

指南中还说明,子宫颈癌最常见于40岁以上的妇女中,通常瘤样病变发展到子宫颈癌大约需要10年时间,所以30岁左右是癌前病变的高峰期。因此指南建议,在经济发达地区的大中城市,一般妇女人群筛查的起始年龄可考虑在25岁到30岁;经济欠发达地区妇女的筛查起始年龄应放在35岁到40岁。但高危妇女人群的筛查起始年龄应适当提前。

指南还指出,高危妇女人群最好每年筛查一次。一般人群在每年进行一次筛查后,连续二次都正常的,可把筛查间隔时间延长至3年一次。由于癌前病变发展为子宫颈癌的进展较慢,因此每3年一次的筛查几乎与每年一次具有同等效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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