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激光治疗后损伤部位发生基底细胞癌的病例报道 【 2005-05-16 发布 】 临床报道
自上世纪90年代后期以来,激光治疗在韩国已成为一项常见的操作。一组被诊断为基底细胞癌(BCC)的患者曾在未确诊的皮损部位接受过激光治疗。韩国釜山国立大学医学院的Bae YC博士及其同事分别对这些病例进行了临床和组织学评估。在1997-2001年间被诊断为BCC的138名患者中,12例(8.7%,3例男性,9例女性)发生于为去除未确诊皮损而接受的激光治疗之后。患者的平均年龄为55.6岁,该年龄低于普通韩国人群的患病年龄(62.7岁),而且鼻部是发生损伤的最常见部位。6例患者在接受激光治疗后皮损基本消失,而其他6例患者损伤仍然存在或继续生长。激光治疗与BCC确诊之间的时间间隔为1个月至3年不等,平均间隔为18个月。在组织学方面,这些患者中侵犯型较其他BCC类型更为常见。虽然研究人员并不认为激光治疗会直接导致BCC的发生,但是该治疗对于未确诊的皮损可能并不合适。他们总结指出,在激光治疗前,对于皮损应该进行活检,并明确诊断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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