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濒死性哮喘和致死性哮喘的危险因素 【 2005-10-27 发布 】 临床报道
哮喘的致死率和致残率始终是一个严重的全球性问题。为回顾所有与濒死性哮喘(NFA)和致死性哮喘(FA)有关的危险因素,加拿大Alvarez等人检索了Medline和Embase数据库中1960年至2004年1月的文献并进行了分析,于今年8月在Can Respir J [2005,(5):265]上报告了分析结果。 在这项分析中,NFA被定义为哮喘恶化并导致呼吸暂停,且需要进行机械通气或CO2分压至少45 mmHg的正压通气进行纠正;哮喘恶化导致死亡即为FA。结果表明,在403篇被检索的文献中有27篇符合纳入标准。因哮喘发作致使用药量增加[例如通过定量吸入器(OR=1.67,P=0.057)和喷雾器(OR=2.45,P=0.0002)使用的β受体激动剂、口服激素(OR=2.71,P=0.006)和茶碱类药物(OR=2.02,P=0.04)],以及住院(OR=2.62,P=0.04)和(或)入住重症监护室(OR=5.14,P=0.001)、接受机械通气(OR=6.69,P=0.0001)等病史都是发生NFA和FA的预测因素。 评价者结论:在当前的研究中已对NFA和FA的危险因素进行了较精确的定义。临床医师应识别有这些特征的患者,以减少NFA和FA发生危险。还应进行深入研究对哮喘致死危险因素的影响进行定量分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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