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
  首页 > 美迪医讯 > 江苏医疗服务价格专项检查可网上举报  

江苏医疗服务价格专项检查可网上举报

【 2005-11-03 发布 】 美迪医讯
美迪网领先的医疗器械电子商务平台

江苏省物价局将在近期统一组织部署,在全省开展药品和医疗服务价格专项检查行动。省物价局欢迎社会各界的支持与监督,提供检查线索,协助价格部门与卫生、医药等部门搞好此次全省的检查活动。举报电话:12358,或登陆www.12358.com.cn网站进行在线举报、投诉。

宿迁为困难企业退休人员参保“买单”

从有关方面了解到,宿迁市将于年内把目前所有困难和破产关闭的国有企业的退休人员全部纳入医保。
  
在缴费办法上,该市明确退休人员可一次性缴纳10—15年医疗保险费,也可按退休人员现在年龄到当地人均期望寿命的年限计算,采取逐年缴费的办法参加基本医疗保险。选择逐年缴费的,既可按当地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企业退休人员上年度人均实际医疗费用支出为缴费基数缴纳,也可按当地企业职工社保缴费基数和医保缴费比例缴纳。

   
在资金来源上,宿迁市明确退休人员的医疗保险费首先由企业负责筹集,困难企业应优先为退休人员筹集并缴纳,破产关闭企业在破产关闭改制时,应优先为退休人员一次性提留并缴纳10—15年的医疗保险费用。企业筹集或提留不足的,由企业主管部门统筹调剂解决,主管部门确实无力解决的,由地方财政予以解决。

泰州给入住廉租房设门槛
                          
日前,泰州市出台《城镇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管理办法》。根据规定,家庭人均收入连续一年以上超出市区廉租住房政策确定的收入标准的,将会被取消享受廉租住房保障资格。

据介绍,凡泰州市城镇家庭持有《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救助证》、连续享受保障待遇6个月以上且人均住房使用面积在10㎡以下,具有市区常住城镇户口5年以上的居民家庭,即可申请廉租住房保障。今后,保障标准还将逐步降低。2006年,该市城镇最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基本住房需求问题,有望基本解决。

《办法》规定,凡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家庭人均收入连续1年以上超出市区廉租住房政策确定的收入标准的;因家庭人数减少或住房面积增加,人均住房面积超出市区廉租住房政策确定的住房标准的;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的;将承租的廉租住房转借、转租的;连续6个月以上未在廉租住房居住的,有关部门可做出取消其保障资格的决定。

江阴再次提高农村医保补偿标准

从2006年起,江阴市农村医疗保险标准将再次提高,每人每年的补偿标准将由目前的74元提高到120元,创无锡地区农村医保新水平。

据了解,此次农村医疗保险调整将相应提高结报补偿,补偿标准具体为:300元起补线不变,301元
     
2000元由40%提高到50%,2001元
     
5000元由45%提高到50%。资金来源将由江阴市、镇两级财政补贴、企业资助和农民个人缴费组成,每人每年市财政补贴50元,镇财政补贴40元,农民个人出资30元。同时,江阴还将每年安排300万元专项经费对全市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农村五保户、民政优抚对象等实行医疗救助。

江宁20万参保职工主城区看病可刷卡

经一个多月的调试,江宁区医保网与南京市第一医院正式接通,从1日起江宁区20万参保人员到该院门诊就诊时,可以直接刷卡交费。据江宁区医保中心有关人士介绍,过去由于江宁区医保联网没有与南京主城区联网,参保人员前来主城区大医院就诊时,虽然持有医保卡但不能进行刷卡结算,患者必须自带现金支付费用后,再回江宁医保中心报销,不方便也不安全。据南京市第一医院介绍,此次联网后,该院专门在门、急诊收费处设有江宁医保窗口。门诊病人发生的费用当日即可传回江宁医保结算中心,但住院病人及该院南院的联网工作还在筹备中,预计本月底开通。

本文关键字:
收藏本文到: Google书签 Digg Live Bookmark Yahoo书签 Facebook 百度搜藏 新浪ViVi 365Key网摘 天极网摘 和讯网摘 POCO网摘 QQ书签

  《美迪医讯》欢迎您参与新闻投稿,业务咨询: 美迪医疗网业务咨询

我要评论:《江苏医疗服务价格专项检查可网上举报》
匿名发表 我的名字: Email: 验证码: 点击可刷新
 
    
合作支持:中华医学会 | 中华医院管理学会 |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家用护理器械商城 | 国药励展展览有限责任公 | 医学装备协会
刊登广告 | 友情链接 | 广告代理商加盟 | 关于美迪 | 法律声明 | 隐私保护 | 网站地图
把美迪网放进收藏夹  把美迪医疗网介绍给我的朋友  给美迪医疗网留言
美迪医疗网广告业务联系:021-51601230 产品咨询业务联系:021-51601230 传真:021-56532303    美迪医疗网业务咨询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许可证:(沪)-经营性-2009-0003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与信息服务业务经营许可证:(沪)B2-20090029 沪ICP备14001091号-8
 
公安备案号 31010602000199 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沪静药监械经营许20210003号 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 沪静药监械经营备20220042号
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08676284138X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书:(沪)-非经营性-2023-0081
消防排烟风机 华创商务网
美迪医疗网广告业务联系:021-51601230  产品咨询业务联系:021-51601230 传真:021-56532303   美迪医疗网产品咨询 本QQ仅咨询广告和会员业务,不咨询产品和药品等业务美迪医疗网推广业务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