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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江市出台标准规范民营医疗机构管理 【 2005-11-21 发布 】 美迪医讯
晋江市出台32项评审标准 19日,从晋江市卫生局获悉,该市出台了《民营医疗机构评审验收评分标准(试行)》(以下简称《标准》),在32项评审验收标准中,有20项实行“一票否决制”,任何一项不达标,将无法通过验收,并依法吊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此举旨在规范民营医疗机构,为广大患者尤其是外来工提供更好的医疗保障。 据悉,《标准》评审验收总分为100分,达到85分及以上才为合格。评审验收的检查内容包括:各临床科室至少有1名执业医师;至少有1名人员具有副主任医师以上职称;至少有5名护士,且有1名具有护师以上职称;各医技科室至少有1名相应专业(药剂、检验、医学影像和放射等)的卫技人员;公开收费标准;医疗器械无浸泡、高压消毒、灭菌;医疗垃圾分类处理并集中销毁。 晋江民营医疗机构发展迅速,目前共有民营医疗机构40家,其中医院22家,门诊18家。主要分布在青阳、陈埭、英林、池店、安海等外来劳工较多的地方。大多规模偏小、层次不高。晋江市卫生局统计显示,多数民营医疗机构均有违规违法行为而被查处的记录,有的还存在欺诈行为。 针对民营医疗机构出现的种种问题,晋江市卫生部门加强了监管力度,成立民营医疗机构督查小组,坚决打击各种违规诊疗行为和违规医疗广告,近日就查处了安海可慕医院、华洲博海医院、清金川医院、陈埭涵埭联合医院等违规医疗机构,依法吊销安海可慕医院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华洲博海医院、清金川医院和陈埭涵埭联合医院则暂停业,进行整改 本文关键字:
标准规范民营医疗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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