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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医疗费补充规定诊疗不得重复收费 【 2005-11-22 发布 】 美迪医讯
其中,各诊疗项目操作中涉及穿刺、置管、注射等诊疗以及氧气、笑气、器械、低值医用消耗品(如一次性无菌巾、消毒药品、冲洗液、一般缝线、敷料、普通导管、注射器、输液器、钠石灰、肝素钠等),均不得另行收费。 此外,产科B超检查不能加收脐血流监测和胎儿成熟度检测;对产科新生儿不能收取住院诊查费;婴儿保温箱费和床位费不能同时计收;产科各类接生费不能同时计收等。 本文关键字:
诊疗不得重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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