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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圆桌论坛]医院需要“见死不救”的定义

【 2006-01-06 发布 】 美迪医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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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5日晚上23时,家住海口的孙先生在开啤酒瓶时,不慎割破手背上的静脉血管。当朋友把他送到海南医学院附属医院急诊时,因带的钱不够无法办理入院手续,医生不做手术。无奈的朋友跪下求助,直至医院副院长出面,手术才得以实施,而此时已是孙先生入院后的第48分钟,期间他一度昏厥在担架上。此事被媒体报道以后,引起了社会各方的关注。本刊也邀请该医院党委书记及相关医院院长专家对此进行了探讨。

特邀嘉宾:
肖劲遂  海南医学院附属医院党委书记
谭申生  上海市第六人民医院副院长
刘燕翌  北京朝阳医院医院管理研究室主任
王菊芳  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副教授

肖劲遂:媒体不应该中伤医院

关于本院见死不救的媒体报道,最早见于2005年5月17日海南《南国都市报》的第三版《带钱不够下跪也请不动医生》一文,被多家媒体及网站经各自夸大其辞后转载或以不同版本报道,事实被进一步歪曲。这在社会上造成极大的影响,大大损坏了我院医务人员的形象,也导致社会各界抨击我院,使本院社会威望受到明显影响,门诊就医病人和住院病人明显减少。

这一事件的真实经过是这样的:伤者孙某在离就医医院仅1公里的酒吧饮酒,因开启啤酒时割破手指,其朋友开车送到我院急诊。急诊值班医师检查了伤口后,立即加压包扎伤口止血,并送到住院部由病房医师在手术室为病人进行手术。病房护士接诊后立即向正在进行急诊手术的骨科值班医师汇报,同时给病人进行术前准备、办理住院及其他术前签字手续,历时约40分钟。这时,一位医师亲自送孙某进入手术室并主刀进行清创缝合手术。

孙某就医过程中,医院并没有耽误治疗时间。在治疗过程中,医务人员虽然要求孙某办理住院手续,预交押金等,但是完全合情合理。而陪同者在听到医务人员要求交押金,办理入院手续后,误解为没有交押金不给予手术。伤者和陪同者在病房大闹,声言要叫媒体报道,还破口大骂医生护士。我院医护人员在做好术前准备后,仍然送病人进入手术室进行手术,当时孙某并未办妥入院手续。

《南国都市报》是第二天到医院采访的,但只采访了伤者和其陪同人员,并没有找医院有关部门和医务人员,也不找病区的其他病人了解核实情况,就草率成稿报道,其他媒体随之报道。这些报道完全不符事实,是对真相的歪曲。一个手背皮肤、皮下组织割破伤出血,加压包扎后完全可以止血,术前一定时间的准备,纯属正常范围。医务人员让交押金办入院手续完全是按照医院的规定,这是我国医院预付医疗费用的通行做法,并没有错。

为什么这样的轻伤在诊疗过程中会产生医疗纠纷?媒体为什么不分青红皂白自觉站在伤者角度去恶意报道医院,把医院医务人员说成一无是处,值得深思。

医护工作者理应集中精力去提高医疗技术水平,更好的为伤病者服务。但不少医护人员还有向伤病者收取医疗费用的职责。而医护人员一旦问津医疗费用,就很易引起误解,产生没给钱不会给予很好治疗的想法,进一步产生对医护人员的偏见和敌视。

我国公立医院的性质说法含糊,如果是社会公益事业,费用就应该由政府承担,但是大多数公立医院还需要自负盈亏。在这种状况下,医院收取各种费用是理所当然的。

很多医院实行押金制度,也是迫不得已。大多数医院时有遇到病人没交医疗押金,治疗后逃账出院或拒付款出院的情况。我们医院每年约有0.5%的病者没付医疗费强行出院,其中外伤急诊病人逃账达到1%。现在各家医院实行电脑收费,没有押金,无法记帐取药取物,医护人员救护工作也难以开展。其实,大多数医院在面对因贫困没法付费治疗的患者,还是尽己所能给予了救治。

80年代一个阑尾切除术500元到1000元,现在要2000元到5000元。医疗费用增长过快,已经导致越来越多的患者看不起病。但医疗费用增长过快的原因不在医院本身,而是多种因素造成的,医疗环境投入、医疗设备、服务项目增加、医疗用品及药品价格提高,是导致医疗费用增高的重要因素。社会给医院摊派,如各种赞助费用、宣传费、参加活动费用、义诊救灾费用等,医院又只能摊派到患者身上。   

目前而言,除个别医院政府投入较大,略有盈利外,大多医院都是亏本的。这个亏损从何处补给?最终还不是摊派在病人身上。大多群众,包括接收过医院赞助的人在内,都总是错误的认为医院有盈利、有剩余,其实医院并没有利润。但是目前社会上多数人对医务人员都有偏见思想,尤其是新闻媒体,把医护人员当成“白狼”。

我国社会大环境已经使人的思想发生了质的变化,现在有人遇到困难,能伸出援手的人少之又少,各人自扫门前雪的比比皆是。在这样的大环境下要求医疗行业一清到底,一花独秀,既不现实,也不可能。但不能因为这样媒体就跟风误解或恶意炒作,中伤医院或医务人员,而应该着重报道新闻事件的真实状况才是媒体的职责所在,媒体对医院及医务工作人员的偏见应该纠正过来。

刘燕翌:
建立运行评价体系 规范国有医院管理

此案例看似简单,其实是一个涉及社会、法律、管理等多方面因素的复杂问题。首先是基本医疗和紧急医疗的定义问题,“见死不救”是多年来一直在讨论的问题,“见死不救”的关键是“救”的定义,有些疾病如果采取最先进的方法与一般的救治方法会有很大的差别,明显地让每一个人都享受总统级的健康保健是不现实的。在许多国家都会产生对没有救治希望的患者是否应继续救治的争论。救治的核心问题是费用问题,医疗技术的快速发展,带来了医疗费用的高速增长,一般来讲国家、社会、个人均应承担个人健康的责任,但是各方都无法无限制地为这笔庞大的费用买单,一个明显的事实是有些事情在理论上是应该做的,但在实际上是难以做到的,我们不能脱离现实,因此需要在法律上对基本救治进行定义,并规定政府、社会团体、个人在医疗基本救治费用上的法定义务。

与基本救治相对应的是紧急救治问题。同样,紧急救治也涉及到基本定义问题,是一般的急诊,还是危急患者生命的抢救,对救治的方法及措施的采取也需要界定。在一般情况下买卖双方对质量与价格的认定是会存在分歧的,提供服务的一方会认为已经在最短的时间内提供了服务,但是消费者往往会认为浪费了消费者的时间。在医疗活动中,由于信息的不对称,使得患者难以理解医院的行为,紧急情况的确定是随时间、空间的不同而加以确定的,不可一概而论。例如,一个因感冒发烧40度的患者明显比因感冒发烧38度5的患者紧急,但是比起心肌梗死的患者就变成了一般患者,即不同病症让急诊,急症让抢救的基本救治原则。即使同为抢救,由于条件的限制及患者情况的不同也会区别对待,但是对于每一个患者、每一个家庭而言,每一个患者都是紧急病人,这一点是可以理解的。

另一个问题是社会信誉问题,我国现在还缺乏完整的信誉体系,对每一个公民的信誉状况难以确认。每年因患者拖欠医药费而给医院带来的损失已是天文数字,有的已严重影响正常医疗行为的开展,一些有支付能力的人也会恶意拒付医疗费用,为保证患者在紧急情况下,能够得到及时的救治,建立社会信誉体系是必要的。在国家难以承担全部贫困群体紧急救治的情况下,建立社会救助体系和社会弱势群体紧急捐助体系也是必要的,但是这需要国家法律、税务方面的支持,也需要广大社会群众的支持,在财务上不仅仅是医疗机构的无私奉献,而是全社会的共同努力,就像抗洪救灾,不能仅仅指望毛毯厂捐出毛毯,帐篷厂捐出帐篷一样,医疗救助是全社会共同的责任。

加强医院管理是提高医院整体服务水平的重要因素,医疗从业人员的综合素质教育极为重要,大多数医务工作者始终铭记医务人员的天职,铭记从事医务工作时发过的誓言,始终将患者的需要作为自己的使命,一心一意解决患者就医时出现的实际困难。

目前医患关系紧张,既有社会舆论、医学知识普及等多方面的问题,也有医院管理上的问题。但是医院管理是导致医患关系紧张的主要因素,医院管理者应该从自身可为的方面入手,切实加强医院管理工作,改善医疗服务质量,规范医疗行为,降低医疗风险,争创人民满意医院。

此案例中,因住院费用问题影响到患者的生命安全或患者的救治效果是明显不应该的,例如急诊室完全可以采取措施止住静脉出血,这种措施的采取就不会因其他原因而使救治延误。另一点就是医患沟通,由于患者不能判断所患疾病的紧急程度及医疗救治基本程序,这也是医患矛盾因素之一。医疗工作属于服务性工作,从业人员的综合素质(包括专业技术、沟通能力、紧急应对能力等)对工作质量会产生直接的影响,而医务人员的沟通能力及沟通意识也是需要通过培训而得到加强的。

医疗机构结构及配置上也有其行业特点,配备较多医务人员值班,将极大加重医院负担,而值班人员少,遇到紧急情况又难以应对,因此,一家医院的应急体系运转状况也是评价医院管理水平的重要指标,在一般情况下医院应具备抢救病人的基本能力和遇突发事件的紧急应对能力。

建立医疗机构管理评价系统,规范医院管理行为,是医疗行业的另一个重要工作。目前我国尚没有对医院整体运行状况的评价体系,甚至对医院基本职能也缺乏定位,因此医院管理的难度相应加大,院长的任期责任不明确,很多院长只能根据自身的理解开展工作,这也是造成目前国有医院管理不规范的原因之一。                                       

谭申生:
信赖缺失是医院衰败的开始

医院作为保障人民身体健康,实行救死扶伤的特殊机构,社会赋予重任,人民寄予希望。但是总是有个别部门,个别人员置重托与希望于不顾,对上级的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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