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首页 > 美迪医讯 > 卫生部:别把保护医疗当过度医疗借口 |
卫生部:别把保护医疗当过度医疗借口 【 2006-03-13 发布 】 美迪医讯
3月10日召开的卫生部新闻发布会上,在被问及“举证责任倒置是否会导致保护性医疗,即如果出现医患矛盾,医生不能举证就要承担法律责任,这一矛盾应该如何解决”时,卫生部新闻发言人毛群安说对此“卫生部的态度非常坚决,医护人员不能把保护医疗作为过度医疗的一个借口!” 毛群安表示,这是目前争论比较大的问题,也是目前医患关系比较紧张的一个重要原因。患者讲“我做了不该做的检查,吃了不该吃的药、过度检查、过度用药。”医务人员讲:“我避免为了承担医疗纠纷的责任,可能要采取一些保护性检查和治疗。”卫生部对这个问题的态度非常明确,作为一个医务人员,职责就是全心全意为患者服务,如果患者把每个医生都作为潜在的责任追究者,这个问题永远解决不了。在这个过程中,对医务人员的职责要求就是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对病人负责。 毛群安借用了借吴孟超院士回答记者时的一句话:“如果这样做,那就不是一个真正的医生,作为一个真正的医生,全心全意为患者服务,你把患者想的都想到了,你把能为患者做的都做到了,患者自然会信任你。如果从开始医生对患者就不信任,怎么能换来患者对医生的信任呢?” 本文关键字:
卫生部
《美迪医讯》欢迎您参与新闻投稿,业务咨询: 美迪医疗网业务咨询更多关于 卫生部 的新闻
《上海医疗器械批发》产品推荐
|
合作支持:中华医学会 | 中华医院管理学会 |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家用护理器械商城 | 国药励展展览有限责任公 | 医学装备协会 |
刊登广告 | 友情链接 | 广告代理商加盟 | 关于美迪 | 法律声明 | 隐私保护 | 网站地图 |
把美迪网放进收藏夹 把美迪医疗网介绍给我的朋友 给美迪医疗网留言
美迪医疗网广告业务联系:021-51601230 产品咨询业务联系:021-51601230 传真:021-56532303 ![]()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许可证:(沪)-经营性-2009-0003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与信息服务业务经营许可证:(沪)B2-20090029 ![]() ![]() ![]() 公安备案号 31010602000199 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沪静药监械经营许20210003号 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 沪静药监械经营备20220042号 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08676284138X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书:(沪)-非经营性-2023-008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