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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改委征求医用高值耗材价格监管意见 【 2006-07-12 发布 】 美迪医讯
国家发改委有关负责人指出,当前部分医疗器械,特别是高价值的植(介)入类医疗器械,如心脏起搏器、导管、支架、人工椎体、人工瓣膜、人工关节等,市场流通秩序比较混乱,中间环节层层加价,价格虚高,加重了患者负担,影响了这些产品的合理使用,社会各方面要求加强管理的呼声日益强烈。医疗器械属于企业自主定价的范畴,这次拟对部分医疗器械价格进行干预,是在市场机制不完善情况下,依据《价格法》有关条款而采取的一项措施。主要思路是,通过加强价格监测、发布市场价格信息等方式,发挥舆论监督和行业自律作用,规范企业定价行为,引导企业合理确定价格。同时,对流通环节加价率进行适当限制。 征求意见稿提出: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在提供医疗服务过程中出售监测目录内的产品,不得超过规定的差率加价;医疗机构在医疗器械购销过程中,不得违反规定以附加强制性条件等方式,向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收取不合理费用。 该意见稿同时公布了植(介)入类医疗器械最高流通差价率(额):50元以下的最高流通差率为50%;500.01~666.66元最高流通差额为200元;5000.01~6000元最高流通差额为1500元;6000.01元以上最高流通差价率为25%。 本文关键字:
医疗器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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