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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将推行单病种限价 【 2006-10-08 发布 】 美迪医讯
江苏省卫生厅副厅长黄祖瑚明确表示,确定的限价单病种,若实际治疗费用低于承诺费用,病人按实际费用付费,若实际治疗费用超过承诺费用,超过部分由医疗机构承担。据他介绍,此次推行的单病种限价,各医院也可按《关于开展单病种限价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的原则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自行确定其他病种。不同地区同一级别、同一地区不同级别的医疗机构之间的同一病种的限价水平可以存在一定的差价。 据江苏省卫生厅办公室陈主任介绍,从现在起,各地要着手对单病种限价开展工作。对缓解当前看病难、看病贵的现实情况,会起到一定的积极作用,但现在推行单病种限价,还处于起步阶段,还需要进一步完善。省卫生厅还要求,2007年起,各地、各医院要在现有基础上再逐步增加限价单病种的数量。 本文关键字:
卫生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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