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
  首页 > 美迪医讯 > 广西出台药品医疗器械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管理办法  

广西出台药品医疗器械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管理办法

【 2009-04-23 发布 】 美迪医讯
美迪网领先的医疗器械电子商务平台

  近日,从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管局了解到,为加强上市药品及医疗器械的安全监管,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管局联合自治区卫生厅,出台了《广西壮族自治区药品医疗器械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办法》要求药品、医疗器械生产及经营企业应积极配合各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卫生主管部门和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机构做好有关品种的调查、分析和评价工作。一旦发现群体不良反应/事件,医疗卫生机构则应立即向所在地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及卫生局、自治区和区域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报告;对发现的药械不良反应/事件,尤其是新的、严重的药械不良反应/事件,及时告知药械的生产企业。

  《办法》要求药械不良反应实行逐级、定期报告制度,必要时可以越级报告。个人发现药械不良反应,可以直接向就诊的医疗卫生机构、药品经营企业或药品生产企业报告。新的、严重药械不良反应,可直接向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机构或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办法》还规定药械生产、经营企业和医疗卫生机构要定期对本单位生产、经营、使用的药械所发生的不良反应进行分析、评价,违反规定的药械生产、经营企业将受到行政处罚。

本文关键字: 医疗器械 
收藏本文到: Google书签 Digg Live Bookmark Yahoo书签 Facebook 百度搜藏 新浪ViVi 365Key网摘 天极网摘 和讯网摘 POCO网摘 QQ书签

  《美迪医讯》欢迎您参与新闻投稿,业务咨询: 美迪医疗网业务咨询

我要评论:《广西出台药品医疗器械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管理办法》
匿名发表 我的名字: Email: 验证码: 点击可刷新
 
    

  更多关于 医疗器械  的新闻

合作支持:中华医学会 | 中华医院管理学会 |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家用护理器械商城 | 国药励展展览有限责任公 | 医学装备协会
刊登广告 | 友情链接 | 广告代理商加盟 | 关于美迪 | 法律声明 | 隐私保护 | 网站地图
把美迪网放进收藏夹  把美迪医疗网介绍给我的朋友  给美迪医疗网留言
美迪医疗网广告业务联系:021-51601230 产品咨询业务联系:021-51601230 传真:021-56532303    美迪医疗网业务咨询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许可证:(沪)-经营性-2009-0003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与信息服务业务经营许可证:(沪)B2-20090029 沪ICP备14001091号-8
 
公安备案号 31010602000199 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沪静药监械经营许20210003号 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 沪静药监械经营备20220042号
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08676284138X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书:(沪)-非经营性-2023-0081
消防排烟风机 华创商务网
美迪医疗网广告业务联系:021-51601230  产品咨询业务联系:021-51601230 传真:021-56532303   美迪医疗网产品咨询 本QQ仅咨询广告和会员业务,不咨询产品和药品等业务美迪医疗网推广业务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