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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加强对中医药市场的管理

【 2004-06-29 发布 】 美迪医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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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随着世界中医药热的再次掀起,人们对中医药市场的发展前景日益看好。作为一个华人占人口绝大多数的岛国,新加坡也日渐认识到中医药的重要性,并不断加强对本国中医药市场的规范与管理。 

新加坡的社会运行架构主要采取西方模式,医药界也不例外,西医无疑占有主导地位。长期以来,新加坡政府对中医采取放任自流的态度,中医没有获得政府的正式认可,中医药的发展自然受到了很大的限制。据相关资料显示,新加坡目前有中医医疗机构30余所,其中比较有名的有同济医院和中华医院等。私人中医诊所500多家,中药店有100多家。目前每年在新加坡中医求诊的人数达到100万人次,每天选择看中医的门诊病人约占患者总数的12%。目前新加坡市场上有9800多种中成药产品,其中60%来自中国大陆,其它则来自中国台湾地区、香港特区和马来西亚。新加坡本地有大约50家中成药制药厂,产品占市场份额的15%至20%。 

随着中国经济的快速发展,中医药的地位在新加坡也不断得到提高,政府相继采取措施,加强对中医药市场的规范与管理。 

1975年,新加坡出台了中医药法令,明确了的管理细节。但中医药不景气的局面并未因此改善。1992年,新加坡颁布了创痛药物管理方案,其中包括中草药及日本汉方药等应按要求办理药学检验、申请登记注册手续。中药饮片则不必进行药物检验和临床试验,而注重传统应用资料和中国的药典记录。1997年,新加坡政府在卫生部内设立了中医药管理局。

中医药管理局设立后,采取了一项重要措施,即对中成药进口采取注册登记制度,未经注册登记的中成药一律不得进口和在新加坡市场销售,违者将予以罚款或坐牢。从1999年9月1日起,新加坡分三个阶段对进口中药实施新的管理规定。规定要求,所有中药进口商、批发商、制造商和包装商都必须在其产品进入新加坡市场前先向新加坡的卫生部门提出申请,并在获取进口许可证的情况下方能进口。中药进口商或代理商在申请进口许可证时必须出示有效证件,证明其进口中药应附有的有关标签,内容包括药物成分说明、生产系列编号、有效日期及制造商、批发商的名称和地址,以供审核检查。代理商必须确保中药标签不标示能治疗新加坡医药法禁止宣称可以医治的一些病症,并确保所有中药的重金属含量和微生物含量没有超过其限量规定的标准。此外,新加坡还禁止销售濒危野生动物如犀牛角及相关制剂,禁止销售黄连、黄柏等其认为有毒性的药品。

2002年8月,由于越来越多的中成药采用类似西药的包装,为了避免消费者被误导,新加坡规定自2003年1月起,所有中成药必须在标签上明确注明“允许作为中成药销售”的中英文字样。此外,自今年1月起,在新加坡本地售卖的中成药,生产过程都必须符合国际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产品在上市前也必须在新加坡卫生科学局承认的实验室进行化验。卫生科学局也计划逐年加强中成药上市后的品质监督检查,以确保其上市后没有掺杂未呈报的成份。 

新加坡卫生科学局目前允许制药厂自己进行测试,并根据测试报告批准申请。而在新的条例下,每批货必须交由中立的、并且获得卫生科学局承认的实验室进行化验,如果在抽样化验时发现样本不符合标准,整批货将会被销毁。 

新加坡十分重视与中国加强在中医药方面的交流与合作。在中国专家的协助下,新加坡目前已经开始定期举办中医药培训班,加强在此方面人力资源的培养。同时,中国的老字号同仁堂也已在新加坡开设了首家分店。中新携手开拓中医药市场潜力巨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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