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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严禁反复使用一次性医疗器具 【 2004-08-25 发布 】 美迪医讯
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胡光宝23日在向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报告传染病防治法修订草案审议结果时说,有些常委会委员提出,目前,不少医院对一次性医疗器具管理不严,有的流失到社会,有的反复使用,造成传染病的传播。因此,应当规定医院必须加强对一次性医疗器具的管理和处理,严防造成传染病的传播。法律委员会经研究,建议在修订草案中增加规定:“医疗机构应当按照规定对使用的医疗器械进行消毒;对按照规定一次使用的医疗器具,应当在使用后予以销毁。”并在“法律责任”一章中增加相应的处罚规定。 胡光宝说,修订草案对保障措施作了规定。有些常委会委员提出,应当加大中央财政对传染病防治的支持力度,重点对中西部边远、贫困地区的传染病防治工作以及基层传染病防治体系建设给予专项财政支持。有的常委会组成人员提出,基层传染病防治工作人员的工资待遇普遍偏低,为了稳定这支队伍和引进高层次人才,应当提高对基层传染病防治人员的待遇。法律委员会赞成这一意见,建议对修订草案进行相应修改。 /**/ 本文关键字:
医疗器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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