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首页 > 美迪医讯 > 药监局呼吁发展中医药不能“废医存药” |
药监局呼吁发展中医药不能“废医存药” 【 2004-09-10 发布 】 美迪医讯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巡视员骆诗文,近日在广西南宁市谈及中医药现状时呼吁,发展中医药不能“废医存药”。 骆诗文认为,中医药之所以数千年来一直独秀于世界传统药物之林,关键在于其使用具备系统、完整的中医理论指导。近年来,以新药开发形式出现的“废医存药”思想严重影响了中医药的发展。如在医药领域,提倡用西医诊疗模式使用中药成药;在科研领域,以一类新药、二类新药为目标,植物药研究占了中医药领域的所有经费,按照病名对中药进行二次开发。 “废医存药”战略在国内外均有失败的教训。日本明治维新时规定西医是唯一合法的医疗体系,中止了其使用1400年的中医药。上个世纪60年代日本恢复中药生产,却采取以找出专治某种病的中药的“废医存药”政策。上个世纪80年代末,日本用先进的科技手段、方法和设备,按照西医的研究思路重新研究小柴胡汤,认为其可治疗肝炎。结果一些患者长期服用后,导致不良反应,甚至死亡,严重影响了日本的中药产业。 骆诗文说,这一事件是“中药成分化”引起的,其原因是不懂中药的医生不辨证论治,仅辨病使用中成药。“废医存药”使中药走向简单模仿西药的道路,失去中医药学自身的理论基础和创新体系,只能阻碍中医药学的发展。
/**/ 本文关键字:
中医药
《美迪医讯》欢迎您参与新闻投稿,业务咨询: 美迪医疗网业务咨询更多关于 中医药 的新闻
《上海医疗器械批发》产品推荐
|
合作支持:中华医学会 | 中华医院管理学会 |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家用护理器械商城 | 国药励展展览有限责任公 | 医学装备协会 |
刊登广告 | 友情链接 | 广告代理商加盟 | 关于美迪 | 法律声明 | 隐私保护 | 网站地图 |
把美迪网放进收藏夹 把美迪医疗网介绍给我的朋友 给美迪医疗网留言
美迪医疗网广告业务联系:021-51601230 产品咨询业务联系:021-51601230 传真:021-56532303 ![]()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许可证:(沪)-经营性-2009-0003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与信息服务业务经营许可证:(沪)B2-20090029 ![]() ![]() ![]() 公安备案号 31010602000199 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沪静药监械经营许20210003号 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 沪静药监械经营备20220042号 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08676284138X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书:(沪)-非经营性-2023-008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