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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监局呼吁发展中医药不能“废医存药”

【 2004-09-10 发布 】 美迪医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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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巡视员骆诗文,近日在广西南宁市谈及中医药现状时呼吁,发展中医药不能“废医存药”。

骆诗文认为,中医药之所以数千年来一直独秀于世界传统药物之林,关键在于其使用具备系统、完整的中医理论指导。近年来,以新药开发形式出现的“废医存药”思想严重影响了中医药的发展。如在医药领域,提倡用西医诊疗模式使用中药成药;在科研领域,以一类新药、二类新药为目标,植物药研究占了中医药领域的所有经费,按照病名对中药进行二次开发。

“废医存药”战略在国内外均有失败的教训。日本明治维新时规定西医是唯一合法的医疗体系,中止了其使用1400年的中医药。上个世纪60年代日本恢复中药生产,却采取以找出专治某种病的中药的“废医存药”政策。上个世纪80年代末,日本用先进的科技手段、方法和设备,按照西医的研究思路重新研究小柴胡汤,认为其可治疗肝炎。结果一些患者长期服用后,导致不良反应,甚至死亡,严重影响了日本的中药产业。

骆诗文说,这一事件是“中药成分化”引起的,其原因是不懂中药的医生不辨证论治,仅辨病使用中成药。“废医存药”使中药走向简单模仿西药的道路,失去中医药学自身的理论基础和创新体系,只能阻碍中医药学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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