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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使用过的输液瓶不属于医疗废物 【 2006-01-10 发布 】 美迪医讯
近日从河南省卫生厅获悉,针对各地在医疗废物分类中存在的理解方面的差异,卫生部门进一步对医疗废物分类细化,使用后的一次性医疗器械属于医疗废物。而使用后的输液瓶将不再属于医疗废物,不必按照医疗废物进行管理,但这类废物回收利用时不能用于原用途,用于其他用途时应符合不危害人体健康的原则。
本文关键字:
医疗废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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