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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医疗器械案件有望减轻处罚 【 2006-01-17 发布 】 美迪医讯
重庆市药监稽查总队1月13介绍,按照现行《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理》,违法所得在1000元以下的,没收违法所得外,处以5000元到20000元的罚款;1000元以上的处以违法所得2至5倍的罚款。
2006年3月起,医疗器械案件有望减轻处罚,新规定在原有的“处以违法所得2至5倍罚款”的基础上,按照“违法所得”重新划分1000元以下、1000元至5000元和5000元以上三个档次。后两个档次的罚款上限分别为5000元和20000元。 本文关键字:
医疗器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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