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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禁医疗机构发布器官移植医疗广告 【 2006-11-15 发布 】 美迪医讯
黄洁夫指出,不负责任发布与事实严重不符的信息,既误导了患者,也在国际上造成不良影响。他要求,卫生行政部门要科学规划,合理布局,严格控制开展器官移植医疗机构的数量,严把机构和人员准入关,不符合规定条件的,坚决不允许开展人体器官移植。要坚持自愿原则,确认器官捐献完全出自捐献者本人真实意愿,严格掌握和控制活体器官移植的供体范围。同时要探索建立我国人体器官捐献登记和分配的共享信息网络,通过宣传改变人们对器官捐献的传统观念,宣扬人道主义互助精神,增加人体器官来源,提供便捷的器官捐献登记途径,方便公民自愿捐献器官,提高器官分配的公平性和利用效率,对人体器官的摘取、分配、使用等各环节都要做到责任明晰,程序明确,确保在有关部门的监管下实施,严禁暗箱操作,堵塞漏洞。 黄洁夫说,党中央、国务院高度关注器官移植立法工作,《人体器官移植条例》最后一稿已经成文,峰会后很快就将颁布。 本文关键字:
器官移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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