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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禁医疗机构发布器官移植医疗广告

【 2006-11-15 发布 】 美迪医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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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11月14日召开的全国人体器官移植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峰会上,卫生部副部长黄洁夫强调,严禁医疗机构利用任何媒体、以任何形式,不负责任地发布器官移植医疗广告,并以广告的形式招揽境外患者以旅游的名义到中国境内实施器官移植。

黄洁夫指出,不负责任发布与事实严重不符的信息,既误导了患者,也在国际上造成不良影响。他要求,卫生行政部门要科学规划,合理布局,严格控制开展器官移植医疗机构的数量,严把机构和人员准入关,不符合规定条件的,坚决不允许开展人体器官移植。要坚持自愿原则,确认器官捐献完全出自捐献者本人真实意愿,严格掌握和控制活体器官移植的供体范围。同时要探索建立我国人体器官捐献登记和分配的共享信息网络,通过宣传改变人们对器官捐献的传统观念,宣扬人道主义互助精神,增加人体器官来源,提供便捷的器官捐献登记途径,方便公民自愿捐献器官,提高器官分配的公平性和利用效率,对人体器官的摘取、分配、使用等各环节都要做到责任明晰,程序明确,确保在有关部门的监管下实施,严禁暗箱操作,堵塞漏洞。

黄洁夫说,党中央、国务院高度关注器官移植立法工作,《人体器官移植条例》最后一稿已经成文,峰会后很快就将颁布。
本文关键字: 器官移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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