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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拟出新规定:伪造医械有效期可以判刑 【 2007-11-23 发布 】 美迪医讯
据了解,公开征求意见的《医疗器械流通监督管理办法》(草案)规定,伪造、更改医疗器械的合格证明、检验报告、生产日期、生产批号、有效期的,以及医疗器械经营企业明知或应知经营的医疗器械不符合标准而仍然经营的,吊销其许可证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本文关键字:
医疗器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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