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
  首页 > 美迪医讯 > 地方政府制定药品和医疗器械管理办法出台  

地方政府制定药品和医疗器械管理办法出台

【 2008-08-05 发布 】 美迪医讯
美迪网领先的医疗器械电子商务平台
记者从沈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了解到,《沈阳市药品和医疗器械监督管理办法》8月1日起开始实施,这是我国首例由地方政府制定的药品和医疗器械规章。

《办法》明确规定,非药品广告和促销宣传书面声明及随附的标签、说明书、包装等,不得含有药品适应症、功能主治、用法和用量的内容。 
 
据称,这项规定是针对某些保健品夸大功效,甚至声称“包治百病”等虚假宣传而制定的。

《办法》还规定,医疗机构不得从药品零售企业采购药品。沈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表示,这是为了防止医药商业贿赂的发生,促进医疗机构医药分离,逐步解决以药养医的问题。

另外,《办法》还明确规定,药品回收必须由生产、经营企业在药监部门的监督下进行,其他企业或个人高价收购药品都属违法行为。
本文关键字: 医疗器械 
收藏本文到: Google书签 Digg Live Bookmark Yahoo书签 Facebook 百度搜藏 新浪ViVi 365Key网摘 天极网摘 和讯网摘 POCO网摘 QQ书签

  《美迪医讯》欢迎您参与新闻投稿,业务咨询: 美迪医疗网业务咨询

我要评论:《地方政府制定药品和医疗器械管理办法出台》
匿名发表 我的名字: Email: 验证码: 点击可刷新
 
    

  更多关于 医疗器械  的新闻

合作支持:中华医学会 | 中华医院管理学会 |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家用护理器械商城 | 国药励展展览有限责任公 | 医学装备协会
刊登广告 | 友情链接 | 广告代理商加盟 | 关于美迪 | 法律声明 | 隐私保护 | 网站地图
把美迪网放进收藏夹  把美迪医疗网介绍给我的朋友  给美迪医疗网留言
美迪医疗网广告业务联系:021-51601230 产品咨询业务联系:021-51601230 传真:021-56532303    美迪医疗网业务咨询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许可证:(沪)-经营性-2009-0003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与信息服务业务经营许可证:(沪)B2-20090029 沪ICP备14001091号-8
 
公安备案号 31010602000199 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沪静药监械经营许20210003号 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 沪静药监械经营备20220042号
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08676284138X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书:(沪)-非经营性-2023-0081
消防排烟风机 华创商务网
美迪医疗网广告业务联系:021-51601230  产品咨询业务联系:021-51601230 传真:021-56532303   美迪医疗网产品咨询 本QQ仅咨询广告和会员业务,不咨询产品和药品等业务美迪医疗网推广业务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