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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医疗机构药品使用监督检查工作取得初步成效 【 2008-10-14 发布 】 美迪医讯
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在检查过程中,克服点多面广,人员少,任务重等实际困难,采取市县联动,分区负责,分片包干,充分发挥药品协管人员作用等措施,严格按照《浙江省医疗机构药品和医疗器械使用现场监督检查标准》要求,认真检查,督促整改,对整改不到位或违法情节严重的医疗机构,依照《办法》相关条款给予经济处罚。全省共责令整改2000余家,按《办法》处罚200余家。同时,组织培训涉药人员2万余人。 监督检查使浙江省药品使用监管逐步走上制度化、规范化和法制化道路。一是强化了系统上下对《办法》的学习理解,提高了依法开展医疗机构药品使用监督管理水平和现场监督检查能力;二是强化了医疗机构对药品质量第一责任人的意识,提高了医疗机构负责人对药品质量安全的重要性认识和知法守法、主动遵守《办法》的自觉性;三是强化了医疗机构对保证药品质量各环节的标准要求,提高了存储药品质量和医务人员合理用药、安全使用药品的水平;四是强化了联合监管机制,部分地区与卫生行政部门初步建立了沟通协调机制,加大了联合执法力度;五是强化了医疗机构的动态监管和长效监管机制,健全完善了药品质量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和提升了医疗机构药品质量规范化管理水平,保证了医疗机构药品使用安全。 《美迪医讯》欢迎您参与新闻投稿,业务咨询: 美迪医疗网业务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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