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
  首页 > 美迪医讯 > 医疗器械广告审查发布标准公布  

医疗器械广告审查发布标准公布

【 2009-05-13 发布 】 美迪医讯

医疗器械广告中不得含有表示功效的断言或者保证的;说明有效率和治愈率的;与其他医疗器械产品、药品或其他治疗方法的功效和安全性对比的等内容。标准还规定医疗器械广告不得直接或间接怂恿公众购买使用。
- 美迪小编  
美迪网领先的医疗器械电子商务平台

国家工商总局、卫生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5月12日联合发布了《医疗器械广告审查发布标准》,自2009年5月20日起施行。该标准明确规定,医疗器械广告中不得含有表示功效的断言或者保证的;说明有效率和治愈率的;与其他医疗器械产品、药品或其他治疗方法的功效和安全性对比的等内容。标准还规定医疗器械广告不得直接或间接怂恿公众购买使用。

三部委要求医疗器械广告禁提无效退款

标准要求,发布医疗器械广告禁止提“无效退款”、“家庭必备”、帮助改善提高成绩等用语。

有关性广告22时前禁发

标准要求,医疗器械广告中涉及改善和增强性功能内容的,不得出现表现性器官内容,并且禁止在电视台、广播7时至22时发布,也不能出现在报纸头版、期刊封面。

医疗器械广告中须标明经批准的医疗器械名称、生产企业名称、器械注册证号等,在电视、互联网等媒体发布时,出现时间不得少于5秒。推荐给个人使用的器械,必须标明“请仔细阅读产品说明书或在医务人员的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禁止宣传“适应所有症状

三部委同时要求,医疗器械广告中适用范围和功效宣传应科学准确,禁止出现9种情形的内容,包括无法证实科学性的“研究发现”、“实验或数据证明”;违反科学规律明示或暗示包治百病、适应所有症状;声称暗示该医疗器械为正常生活所必须;明示暗示使用后能应付现代紧张生活或升学考试需要,帮助改善提高成绩,增高益智;含“安全”、“无毒副作用”、“无效退款”、“无依赖”承诺性用语等绝对化、排他用语。

另外,广告也不得直接或间接怂恿公众购买使用,诸如宣传“家庭必备”等内容,及通过渲染夸大某种健康状况疾病所导致的危害。

本文关键字: 医疗器械 
收藏本文到: Google书签 Digg Live Bookmark Yahoo书签 Facebook 百度搜藏 新浪ViVi 365Key网摘 天极网摘 和讯网摘 POCO网摘 QQ书签

  《美迪医讯》欢迎您参与新闻投稿,业务咨询: 美迪医疗网业务咨询

我要评论:《医疗器械广告审查发布标准公布》
匿名发表 我的名字: Email: 验证码: 点击可刷新
 
    

  更多关于 医疗器械  的新闻

合作支持:中华医学会 | 中华医院管理学会 |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家用护理器械商城 | 国药励展展览有限责任公 | 医学装备协会
刊登广告 | 友情链接 | 广告代理商加盟 | 关于美迪 | 法律声明 | 隐私保护 | 网站地图
把美迪网放进收藏夹  把美迪医疗网介绍给我的朋友  给美迪医疗网留言
美迪医疗网广告业务联系:021-51601230 产品咨询业务联系:021-51601230 传真:021-56532303    美迪医疗网业务咨询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许可证:(沪)-经营性-2009-0003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与信息服务业务经营许可证:(沪)B2-20090029 沪ICP备14001091号-8
 
公安备案号 31010602000199 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沪静药监械经营许20210003号 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 沪静药监械经营备20220042号
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08676284138X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书:(沪)-非经营性-2023-0081
消防排烟风机 华创商务网
美迪医疗网广告业务联系:021-51601230  产品咨询业务联系:021-51601230 传真:021-56532303   美迪医疗网产品咨询 本QQ仅咨询广告和会员业务,不咨询产品和药品等业务美迪医疗网推广业务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