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
  首页 > 美迪医讯 > 我国拟订出脑死亡诊断标准  

我国拟订出脑死亡诊断标准

【 2002-11-15 发布 】 美迪医讯
美迪网领先的医疗器械电子商务平台

    近日在武汉举行的2002年全国器官移植学术会议上,中华医学会器官移植分会和诺华基金会呼吁加快制定我国《脑死亡法》、《器官移植法》、《器官捐献法》和《亲属活体器官移植伦理学指南》等器官移植和器官捐赠相关法律规章,促进我国器官移植与国际接轨,实现正规化、合法化、公开化和国际化发展的目标。这次会议上披露了拟订的中国脑死亡诊断标准(成人)。

  这是继国家卫生部副部长黄杰夫公开表示支持脑死亡立法之后,医学界再次为解决我国器官移植合法化、公开化这一紧迫和热点问题的呼吁。

  拟订的脑死亡标准是由卫生部脑死亡法起草小组制定的。该标准为:脑死亡包括脑干在内的全脑功能丧失的不可逆转的状态。

    一、先决条件是昏迷原因明确和排除各种原因的可逆性昏迷。

    二、临床诊断:深昏迷;脑干反射全部消失;无自主呼吸(靠呼吸机维持,呼吸暂停试验阳性);这三项必须全部具备。

    三、确认试验:脑电图平直;经颅多普勒超声呈脑死亡图形;体感诱发电位P14以上波形消失;以上三项中必须有一项阳性。

    四、脑死亡观察时间:首次确诊后,观察12小时无变化,方可确认为脑死亡。/**/
本文关键字: 脑死亡 
收藏本文到: Google书签 Digg Live Bookmark Yahoo书签 Facebook 百度搜藏 新浪ViVi 365Key网摘 天极网摘 和讯网摘 POCO网摘 QQ书签

  《美迪医讯》欢迎您参与新闻投稿,业务咨询: 美迪医疗网业务咨询

我要评论:《我国拟订出脑死亡诊断标准》
匿名发表 我的名字: Email: 验证码: 点击可刷新
 
    

  更多关于 脑死亡  的新闻

合作支持:中华医学会 | 中华医院管理学会 |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家用护理器械商城 | 国药励展展览有限责任公 | 医学装备协会
刊登广告 | 友情链接 | 广告代理商加盟 | 关于美迪 | 法律声明 | 隐私保护 | 网站地图
把美迪网放进收藏夹  把美迪医疗网介绍给我的朋友  给美迪医疗网留言
美迪医疗网广告业务联系:021-51601230 产品咨询业务联系:021-51601230 传真:021-56532303    美迪医疗网业务咨询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许可证:(沪)-经营性-2009-0003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与信息服务业务经营许可证:(沪)B2-20090029 沪ICP备14001091号-8
 
公安备案号 31010602000199 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沪静药监械经营许20210003号 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 沪静药监械经营备20220042号
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08676284138X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书:(沪)-非经营性-2023-0081
消防排烟风机 华创商务网
美迪医疗网广告业务联系:021-51601230  产品咨询业务联系:021-51601230 传真:021-56532303   美迪医疗网产品咨询 本QQ仅咨询广告和会员业务,不咨询产品和药品等业务美迪医疗网推广业务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