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
  首页 > 美迪医讯 > 加强医疗机构管理是卫生的重要职责  

加强医疗机构管理是卫生的重要职责

【 2004-06-22 发布 】 美迪医讯
美迪网领先的医疗器械电子商务平台

一、认真贯彻医疗机构管理暂行规定,做好药事管理工作。

为科学规范医疗机构药事管理工作,加强药学技术服务,促进临床合理用药,保证患者用药安全,2002年1月21日,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和《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联合制定下发了《医疗机构药事管理暂行规定》。1、该规定确立了医疗机构药事管理的组织管理模式第三条规定: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负责全国医疗机构药管理工作。县级以地方卫生行政部门(含中医药行政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医疗机构药事管理工作。二级以上医院应成立药事管理委员会,其它医疗机构可成立药事管理组。2、明确了医疗机构药事管理工作模式规定第十一条要求“药学部门要建立以病人为中心的药学保健工作模式,开展以合理用药为核心的临床药学工作,参与临床药物诊断、治疗,提供药学技术、提高医疗质量”。进而在第十六条具体要求:临床药学工作应面向患者在临床诊疗活动中实行医药结合。临床药学专业人员应参与临床药物治疗方案设计;建立重点患者病历,实施治疗药物监测,开展合理用药研究;收集药物安全性和疗效等信息,建立药学信息系统,提供用药咨询服务。3、对临床制剂管理提出了具体要求《规定》要求医疗机构制剂,必须经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审核同意,由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取得《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4、第一次明确的在法规中提出了建立临床药师制度,并对临床药资质和职责做出了明确确定。条例对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医疗机构以及药学部门的职责和任务均提出了明确要求。医疗机构药事工作是医疗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做好医疗机构药事管理工作,是保证医疗质量的重要前提,是合理用药降低药品费用的基础性工作。各单位、各部门要明确自己职责,认真落实《规定》,一定要尽职尽责。

二、认真做好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和报告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安全。《药品管理法》第七十一条规定:国家实行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制度。药品生产企业、药品经营企业和医疗机构必须经常考察本单位所生产、经营、使用的药品质量、疗效和反应。发现可能与用药有关的严重不良反应,必须及时向当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报告。说明做好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和报告工作是医疗机构和广大医务人员的法定岗位职责。各级医疗机构和广大医务人员要认真学习和贯彻今年3月5日施行的《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管理办法》,按照办法规定的职责和报告要求,主动做好药品不良反应的报告,建立健全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机构,形成领导小组、监测站、监测点,医务人员发现可能与所用药品有关的不良反应要详细记录,监测网络、认真调查分析。要采取有效措施,减少和防止药品不良反应的重复发生,并按规定上报,特别是发生群体性不良反应,各单位应立即向药检和卫生部门报告。各单位要制定重点监测药物目录 ,实施重点监测。不要让不良反应成为医疗纠纷的导火索。医药卫生工作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是最贴近老百姓的工作,是最体现以人为本的工作。广大医疗机构的同志们要提高认识,明确自己的职责和任务,要积极主动做好医疗机构药事管理工作,做好药品不良反应的报告和监测工作,立足岗位,尽最大努力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安全,维护人民身体健康。

三、做好临床研究机构资格认定工作。加强药物临床试验的监督管理,规范临床试验过程,保证试验结果科学、真实、可靠,维护受试者的合法权益及安全,依据《药品管理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和卫生部共同制定了《药物临床试验机构资格认定办法(试行)》,并将于下半年开展药物临床试验机构资格认定工作。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和卫生部要求:1、自2004年3月1日起,拟申请资格认定的医疗机构或国家药品临床研究基地增补新的药物临床试验专业,应根据《办法》中申请资格认定的医疗机构应具备的条件,参照《药物临床试验机构资格认定标准》进行自查,提出资格认定的申请。2、自2004年8月1日起,对原国家食品药品临床研究基地将进行复核检查。合格者,重新发证。3、自2005年3月1日起,未提出资格认定申请和检查不合格的国家药品临床研究基地,将不再具有承担药物临床试验的资格。各省卫生厅负责对资格认定的申请资料进行初审。参加本行政区域内资格认定的现场检查。同时对获得资格认定的医疗机构履行日常监督。四、以高度的社会责任感,强烈的责任心和促进人类进步的使命感作好药监工作。

随着社会发展和不断进步,社会分工越来越细。从管理渠道上,药监和卫生部门分别设置,但目标是共同的,那就是保证人民群众用药安全,维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

药品安全关系到人们的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与人们日常生活息息相关。药品的安全状况反映了一个社会的文明和进步程度,做好药品安全管理工作,不单单是药检部门的职责,也是广大医疗机构的责任,因此我们要各司其职,恪尽职守,进一步加强协调和沟通,加强合作和交流,携手并肩,力保人民群众用药安全和身体健康。

/**/
本文关键字: 医疗管理 
收藏本文到: Google书签 Digg Live Bookmark Yahoo书签 Facebook 百度搜藏 新浪ViVi 365Key网摘 天极网摘 和讯网摘 POCO网摘 QQ书签

  《美迪医讯》欢迎您参与新闻投稿,业务咨询: 美迪医疗网业务咨询

我要评论:《加强医疗机构管理是卫生的重要职责》
匿名发表 我的名字: Email: 验证码: 点击可刷新
 
    

  更多关于 医疗管理  的新闻

合作支持:中华医学会 | 中华医院管理学会 |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家用护理器械商城 | 国药励展展览有限责任公 | 医学装备协会
刊登广告 | 友情链接 | 广告代理商加盟 | 关于美迪 | 法律声明 | 隐私保护 | 网站地图
把美迪网放进收藏夹  把美迪医疗网介绍给我的朋友  给美迪医疗网留言
美迪医疗网广告业务联系:021-51601230 产品咨询业务联系:021-51601230 传真:021-56532303    美迪医疗网业务咨询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许可证:(沪)-经营性-2009-0003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与信息服务业务经营许可证:(沪)B2-20090029 沪ICP备14001091号-8
 
公安备案号 31010602000199 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沪静药监械经营许20210003号 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 沪静药监械经营备20220042号
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08676284138X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书:(沪)-非经营性-2023-0081
消防排烟风机 华创商务网
美迪医疗网广告业务联系:021-51601230  产品咨询业务联系:021-51601230 传真:021-56532303   美迪医疗网产品咨询 本QQ仅咨询广告和会员业务,不咨询产品和药品等业务美迪医疗网推广业务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