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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出台过渡办法购抗菌药 【 2004-07-02 发布 】 美迪医讯
抗菌药物凭处方买这一新规将给予老百姓一个适应过程。日前,记者从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获悉,上海将不会“一刀切”,而采取过渡性办法。从7月1日起,没有处方却又急需使用的患者只能在通过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GSP)的药店购买到抗菌药物,而且所有的抗菌药物都要在药师的指导下进行登记限量销售。 记者了解到,从7月1日起,所有在药店购买抗菌药物的患者都要进行登记,患者必须留下姓名、联系方式、药品名称、药品批号、用药剂量。另外,每次购药只能买一个疗程,一般为三天的用量。 据悉,今年初,国家药监局明确,从今年7月1日起,未列入非处方药目录的抗菌药物在零售药店必须凭医生处方销售。对此,业内人士指出,控制药店的抗菌药物销售并无法彻底阻止老百姓滥用抗菌药的情况,老百姓需要一个慢慢了解和适应的过程。在过渡时期,药监部门将对所有销售抗菌药物的药店进行督促检查,待时机成熟以后将全面实行抗菌药物完全凭处方销售。 记者了解到,沪上很多药店已经行动起来。华氏大药房有关负责人表示,将对药店中的所有执业药师和药士进行专门的培训,对于病因不清、没有处方的患者,药店的执业药师将劝其先到医院去看病。雷允上药城经理透露,药店将尽可能劝阻患者使用抗菌药物,而选用与抗生素相同疗效的中成药,比如感冒了,执业药师会推荐患者使用清热解毒的正柴胡冲剂,以替代惯用的头孢。另有一些药店表示将保证24小时内都会有药师在岗,以保证用药安全。 本文关键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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