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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原研药9月重新定价 【 2004-09-13 发布 】 美迪医讯
国家发改委价格司价格处副处长唐铁军日前透露,为了降低药品价格,从9月1日起,已过期的原研药品的最高零售价格将重新核定。 据介绍,此前,原研药是采取单独定价的方式,价格标准是在GMP企业生产的仿制药品的基础上再上调一定幅度。正因为此,不少原研药的零售价格比同类仿制药少则高出一倍,多则高出七八倍。此次国家发改委办公厅《关于调整部分药品价格核定时间的通知》规定:发改委2001年以来公布的“已过发明国保护期、且与仿制GMP药品差价超过规定幅度”的原研药品,其最高零售价格将重新核定。而重新核定的定价标准将不再有在同类仿制药价格基础上再上调一定幅度的“超国民待遇”。 中国医药商业协会秘书长王锦霞认为,对有的产品进行单独定价,主要是因为其在质量等方面存在优势。采取单独定价是为了药品在期内可以收回成本,以支持企业的再研发。此次取消已过期的原研药品单独定价的优惠,实际上是与WTO规则相接轨。 本文关键字:
原研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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