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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医院有了新“标杆” 【 2005-03-30 发布 】 美迪医讯
《医院管理评价指南(试行)》日前公布施行,卫生部要求医院按照《指南》要求加强内部管理。卫生行政部门将依据《指南》,对医疗机构进行指导、评价、检查和监督。 近年来,由于各种因素影响,一些医院内部管理滑坡、医疗质量和安全出现了诸多问题,过分关注经济收益,忽视了医院的社会效益。而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要引导医院加强内部管理,也迫切需要制定出法化、规范化、科学化、标准化的评价指南。 在《指南》中,卫生部把持续改进医疗质量和保证医疗安全,作为医院管理的核心内容,通过科学、客观、准确评价医院,使医院能做到坚持“以病人为中心”,端正办院方针,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遵循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医疗卫生事业发展的内在规律,不断提高管理水平,为公众提供优质、高效、安全、便捷和经济的医疗服务。 汲取以往的医院等级评审经验和教训,《指南》没有对医院的技术条件、仪器设备提出具体要求,而是强调内涵建设,强调社会效益为重。在绩效评价中,《指南》将医院参加卫生下乡、支农、救灾等社会公益性活动作为重要考核内容,促使医院承担起社会责任。在评价方式上,卫生行政部门依据《指南》进行医院评估后,并不对医院“分和评级”,而是要将单病种费用、患者满意度等相关内容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让公众根据这些信息自主选择医院就医。 卫生部同时还公布了医院评价过程中所采用的部分统计指标,以及三级综合医院指标参考值,并要求省级卫生行政部门根据《指南》制定实施细则。 本文关键字:
政府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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