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首页 > 临床报道 > 正文 |
单次剖宫产者再次分娩可试产 【 2006-03-19 发布 】 临床报道
既往认为,剖宫产后再次分娩时试产会使母亲和胎儿发生不良事件的危险均增高。以色列Bnai Zion医学中心Gonen医师等的一项研究表明,剖宫产后试产时,母亲和胎儿的转归与择期剖宫产相似。 研究纳入的妇女均为2002年1月至2005年5月间分娩头位单胎、妊娠期≥34周且曾接受过一次子宫下段剖宫产术的妇女。除非这些妇女出现剖宫产指征,否则均鼓励其试产。如果宫颈成熟度不好(Bishop评分<6),不建议使用前列腺素类药物催产,而建议行剖宫产。 结果表明,有841例符合上述条件的妇女进行了试产(成功率80%),467例妇女接受了择期剖宫产。有1例妇女在阴道分娩开始后18小时发生了子宫破裂。两组间母亲并发症(无论大小)的发生率无差异。两组均未发生严重的新生儿并发症。择期剖宫产组妇女的住院时间较长,该组婴儿进入新生儿重症监护室的可能性也更大。 研究提示:剖宫产后再次分娩时试产对母亲和婴儿的安全性均与择期剖宫产相似,阴道分娩者的住院时间更短。 /**/
更多关于 剖宫产 的新闻
《上海医疗器械批发》产品推荐
|
合作支持:中华医学会 | 中华医院管理学会 |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家用护理器械商城 | 国药励展展览有限责任公 | 医学装备协会 |
刊登广告 | 友情链接 | 广告代理商加盟 | 关于美迪 | 法律声明 | 隐私保护 | 网站地图 |
把美迪网放进收藏夹 把美迪医疗网介绍给我的朋友 给美迪医疗网留言
美迪医疗网广告业务联系:021-51601230 产品咨询业务联系:021-51601230 传真:021-56532303 ![]()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许可证:(沪)-经营性-2009-0003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与信息服务业务经营许可证:(沪)B2-20090029 ![]() ![]() ![]() 公安备案号 31010602000199 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沪静药监械经营许20210003号 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 沪静药监械经营备20220042号 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08676284138X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书:(沪)-非经营性-2023-008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