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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建药企筹建审批程序取消 【 2008-06-23 发布 】 美迪医讯
转变观念 不能把企业监管死 “继续解放思想,推动吉林医药产业振兴,跟执法部门联系十分紧密。过去一些人认为执法部门按照职责只是执法监督,产业发展不是我们的职能,跟我们没有关系。执法者只要保证好药品和医疗器械的质量,确保其安全就行,至于产业怎么发展,发展得快还是慢,想的很少。”隋殿军感慨地说。 隋殿军认为,发展是第一要务,各部门都要结合自己的工作实际,结合自己的工作特点,考虑如何促进经济发展。“我来局里快6年了,我们一直强调我们的工作要紧紧抓住两条主线,一条是监督为中心,在科学监管理念统领下,依法行政,监管到位,确保百姓饮食用药安全;另一条要规范企业行为、促进企业健康发展。我们的监管目的不仅是为了规范,同样要注重企业的发展,不能把企业监管死了,除了监管我们还有一些审批职权,可以帮助企业、指导企业,促进企业发展。” 监管得当 不能发现问题就罚款 依法监管和热情服务是一对矛盾,如何正确处理二者的关系,是执法部门经常思考的问题。隋殿军认为,按照规定,生产企业出现违规行为要查处,但如果没有达到违法的程度,这样的情况就不宜处罚,而应责令其限期整改。“执法部门不能一发现问题就罚款,而是应该警告、提示,帮助企业改进。 “在思想观念上,一些执法人员一味强调自己的职责,认为促进医药产业发展的职能是在其他部门不在本系统,这点认识是不够的。这次我们将出台一个规定,对于首次违规的,不是制假售假的行为,一般性的问题不要给与罚款,要给与整改的机会,这就是思想转变。”隋殿军说,严格来讲,企业违规了按照条款处理也没什么,但是要从企业发展的角度,执法人员更应该帮助企业改正。监管部门和企业不能形成对立的关系,要形成教练和运动员,老师和学生的关系一样,帮助企业整改提高、规范行为,让其尽快成长、尽快发展。 紧抓作风 “十条禁令”规范“两权” “药品监管部门与医药产业发展息息相关,前几年,在药监系统部分人一度存在只顾执法,不讲服务,就监管搞监管,工作态度‘生、冷、硬、横’,不仅影响了执法部门的形象,也影响了医药产业软环境建设。行政执法权和行政审批权,是食品药品监督系统自身工作的重点,也是群众和社会关注的热点,执法人员要严格规范‘两权’,防止乱执法、野蛮执法。”隋殿军掷地有声地说。 早在2003年时,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就制定出台了系统工作人员的“十条禁令”,针对审批、认证、执法查案、检测检验、管理等5个易发生腐败的环节进行严格规范,一旦发现问题,严肃处理,确保不出现以权谋私,不出现腐败行为。 兴奋剂监管 6月18日起八部门同执法 隋殿军说,按照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和八部局联合发出的通知,我省从去年就开始部署,加强了对兴奋剂的管理和监督。目前,该局已派出明察暗访督察小组,分布到9个地市州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进行严肃处理,并立案调查。 “我们将确保在北京奥运会期间,兴奋剂的生产、经营达到国家的要求,全省各市州将分头包干,责任到人,确保兴奋剂的生产经营不出现任何问题。现在已经要求各地市州还要进行明察暗访,督察督办,省里也将不定期的对各地市州进行明察暗访,发现问题,严格按照国家规定严肃处理。从6月18日开始,由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省公安厅、省体育局等八部门,组成督察组对全省兴奋剂生产经营专项治理进展情况开展联合督察,保证在奥运会期间不出现任何药源性兴奋剂事件。 推出新政策 取消企业筹建审批程序 “只要上级法律没有明确规定的,作为行政审批部门,就应该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只要没有明令禁止的,我们就应该研究怎么样能有创新,有突破,以此来推动医药产业发展。作为药品监管审批部门,我们要转变观念,对企业少说‘不行’,多研究怎么能行,为合法企业多开绿灯,少设路障。”隋殿军说,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系统针对继续解放思想推动吉林医药经济发展提出了“十八条意见”和“十条政策措施”,目前已通过初步讨论,将于近期出台。 当谈及这些新意见和新政策时,隋殿军说这里面的亮点层出不穷,比如,“对新开办药品及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将取消筹建审批程序,实行提前介入,跟踪服务,简化审批;在监督检查和监督抽验方面,实施有因检查;对首次违规、非主观故意、不属制销假劣药品、医疗器械的企业,给予警告,不予罚款。” 声音 “这次我们将出台一个规定,对于首次违规的,不是制假售假的行为,一般性的问题不要给与罚款,要给与整改的机会,这就是思想转变。” ——隋殿军认为,监管部门和企业要形成教练和运动员、老师和学生的关系 “对新开办药品及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将取消筹建审批程序,实行提前介入,跟踪服务,简化审批;在监督检查和监督抽验方面,实施有因检查;对首次违规、非主观故意、不属制销假劣药品、医疗器械的企业,给予警告,不予罚款。” ——隋殿军谈即将出台的新政策的亮点 本文关键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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