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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出台农村医疗救助实施办法 【 2004-07-16 发布 】 美迪医讯
近日,酝酿已久的《江苏省农村医疗救助实施办法》正式出台。它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为基础,惠及全省农村生大病的五保户和贫困农民,使其得到大病救助。 据介绍,江苏的农村五保户、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和未开展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地区患大病造成生活特别困难又无自救能力的农民群众,此次将成为该办法的重点救助对象。他们可在定点医院接受治疗。患病农民先填写申请表,如实提供诊断书、医疗费用收据、病史等情况,经过村民代表大会评议同意后,报上级政府审核,符合条件的农民即可享受医疗补助金额。其中,农村五保户的自负医疗费超过起付救济线的部分,由当地政府给予全额补助(在规定限额内);享受40%%救济费的在乡60年代精简老职工,自负费用超过救济线的部分,可获得当地规定的部分补助。但是,器官移植、康复医疗、擅自就医、打架斗殴、交通事故、酗酒、自杀等情况不在救助范围。 该办法出台后,江苏各县(市、区)将按照实际情况,制定当地医疗救助起付救济线、救助标准和最高救助限额。 /**/本文关键字:
农村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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