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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良药房工作规范》出台

【 2004-08-24 发布 】 美迪医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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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昨天在北京举行的第一届中国自我药疗年会上获悉,中国非处药物协会(CNMA)日前正式发布了我国医药行业第一部与国际药学服标准接轨的行业自律性规范,即《优良药房工作规范(试行)》。

据介绍,《规范》对社会药房面向大众的药学服务提出的要求包括:药店的药学技术人员在任何情况下首先关注的应当是病人或消费者的健康;药房所有活动的核心是将合格合适药品和其他健康相关产品提供给合适的顾客,并为其提供适当的建议,监督使用效果;将指导患者合理和经济地使用药品作为药师的一个重要职责;药房应该提供优质的药学服务。

《规范》提出,药师在提供药学服务时,应当与消费者有效沟通,了解其用药需求,准确提供非处方药;制定和审核售药标签、药和药品促销资料;负责药房的审核和调配,并做好处方、药物过敏反应、药物不良反应记录,做好病人的随访和信息反馈分析工作,提供自我药疗和保健指导等。《规范》还要求社会药房的从业人员,特别是药学技术人员,必须定期接受相应培训或继续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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