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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体制改革不能简单民营化 【 2004-09-23 发布 】 美迪医讯
报告指出,针对医疗体制中存在的问题,实行股权多元化、将医院推向市场,是“十一五”末期一种主流认识。但事实证明,简单地将医院民营化并不一定能解决积存已久的问题。 报告认为,总体看来,医院民营化以后,产权可以明晰,政医可以分开,核算可以独立,管理也可以科学。但办公立医院的目的本是为社会提供近似福利化的医疗服务,保障对弱势人群医疗服务的可及性。而私人投资医院是为了取得回报和利润,这与公立医院的目标在很大程度上是不一样的。在一个股份制医院里,一边是国有资本,一边是民间资本,如何使这两种性质和目标不同的资本结合到一起,又如何将它定位和定性,都是必须思考的问题。 同时,医院市场化和民营化以后,信息不对称的现象依然不能改变,患者与医院之间依然是不平等的关系。而且,作为营利性医院对利润最大化的追求同作为医生对其职业道德的要求之间,始终存在对立和矛盾。所以,如果没有足够强大的保障公平的机制,单是推进医院的市场化改革,必然会损害患者的利益,造成医患关系对立。 报告说,在产权不变的情况下,实行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是一种比较现实的思路。 /**/ 本文关键字:
医疗体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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