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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医疗废物处置费计入成本 【 2004-11-10 发布 】 美迪医讯
福建省近期已将医疗废物处置费用计入医疗服务成本,但规定不得直接向患者收取该项费用。 福建省物价局出台的规定提出,有固定病床的医疗机构,处置收费标准为每床每日两元。收费床位数按该医疗机构编制病床数和最近三年的平均住院率计算。对精神病院、疗养院等排出医疗废物量少的医疗机构,医疗处置收费标准适当下浮。 对无固定病床的医疗机构,福建省按月收取医疗废物处置费,其中含医疗废物运输费用。收费标准为30张以上病床每月收取2400元,20~30张床位收1600元,10~20张床位收850元,5~10张床位收500元,2~5张床位收380元,1~2张床位收180元,1张以下收100元。 /**/本文关键字:
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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