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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指定医院收治重病流浪者 【 2005-01-25 发布 】 美迪医讯
今后在哈尔滨,凡是街头无法查明家庭住址的危重病人,可由民政、公安等部门管理人员直接送至指定医院进行救治,治疗费用由政府补贴。日前,哈尔滨市多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加强对城市无着的流浪乞讨者救助管理的通知》,对上述情况作出了明确规定。 长期以来,一些无家可归的重病患者是民政部门救助的难题。仅从去年8月到现在,哈尔滨市就有40多名流落街头、查不到家庭住址的危重病人和传染病、精神病病人,被转送到哈市救助管理站。 《通知》规定,公安部门在履行公务时,如发现街头无法查清住址的危重病人和传染病人、精神病病人,须直接护送到卫生行政部门专门指定的医院予以救治。指定医院不得推诿,应立即救治;危重患者病情控制后如自愿回家,有关部门可以联系其家乡的亲属或由民政部门接回;如果自愿接受救助,可将其转交哈市救助管理站。市财政部门将根据每年救助危重病人的病情、人数,对医院和救助站给予定额补贴。 本文关键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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