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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CRT标准的心衰患者远比估计的要少 【 2006-03-26 发布 】 临床报道
加拿大McAlister等的前瞻性研究显示,在临床实践中,满足临床研究中所采用的适于接受心脏再同步化治疗(CRT)标准的心衰患者很少,远低于以前10%的估计值。[Eur Heart J 2006,27(3)∶323]。 当前临床研究采用CRT的标准为:缺血性或扩张性心肌病患者在接受理想治疗(血管紧张素转换酶抑制剂或ACEI/血管紧张素受体拮抗剂+β受体阻滞剂)后,仍存在左室射血分数(LVEF)≤35%;纽约心脏学会(NYHA)心功能Ⅲ~Ⅳ级;QRS间期≥120 ms和窦性心律。据有限的研究资料估计,约10%心衰患者符合CRT指征。 该研究纳入了两个队列的资料。第一个队列为1999年4月至2001年3月从103家加拿大医院出院、初诊为心衰并已确定缺血性或扩张性心肌病诊断的患者(医院出院队列),共2640例,平均73岁,其中22%有QRS间期延长。 第二个队列包括了一个专业心衰诊疗机构在2003年8月至2004年1月就诊的患者(专业治疗队列),共263例确诊为心衰和缺血性或扩张性心肌病的患者,平均66岁,其中54%有QRS间期延长。 结果显示,2640例医院出院队列患者中,虽有179例LVEF≤35%、NYHAⅢ~Ⅳ级、QRS间期≥120 ms和窦性心律,但仅73例(3%)在接受理想治疗后仍符合CRT标准。 263例专业治疗队列患者中,56例符合LVEF≤35%,NYHA心功能Ⅲ~Ⅳ级,QRS间期≥120 ms和窦性心律,其中54例(21%)符合CRT标准。 研究者认为,临床实际中适于接受CRT治疗的心衰患者很少,而且医院出院队列中适于CRT治疗的患者年龄显著偏大,不一定能获得临床研究所证实的益处。指南和继续教育的重点仍应落在理想药物治疗方案的贯彻实施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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