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首页 > 美迪医讯 > 专家提提醒介入治疗股骨头坏死无效 |
专家提提醒介入治疗股骨头坏死无效 【 2006-05-18 发布 】 美迪医讯
据了解,卫生部中日友好医院骨坏死与关节保留重建中心近两年收治的400名中、晚期股骨头坏死患者中,有1/3在别的医院接受过介入治疗,最多的在不同医院做过4次介入,最后无效。李子荣介绍,这些患者均错失了股坏死治疗良机,已形成股骨头塌陷,最后不得不进行人工关节置换。 李子荣指出,从理论上说,股骨头坏死治疗不同于心脑血管溶栓,比如心肌梗死的介入治疗应在发病后12小时内完成,随着时间推移,其介入治疗疗效下降。而股骨头坏死早期多数无临床症状和体征,难以引起医生和患者警觉,临床上发现并确诊时,往往超过6个月,远远超过12小时。此外,股骨头坏死属于渐进性疾患,当股骨头坏死后,体内的修复机制使血管逐渐进入坏死区,力图使坏死区修复,在缺血情况下,体内自身修复能力有限,往往最终在坏死区域边缘形成硬化带,一旦硬化带形成,表示自行修复停止,介入治疗难以起效果。目前,临床上对Ⅱ期、Ⅲ期股坏死患者的血管造影显示,坏死区完全不显影,提示此区域无血液循环。李子荣说,这意味着介入方法注入的溶栓药物均不能进入无血管的坏死区。 本文关键字:
介入治疗
《美迪医讯》欢迎您参与新闻投稿,业务咨询: 美迪医疗网业务咨询更多关于 介入治疗 的新闻
《上海医疗器械批发》产品推荐
|
合作支持:中华医学会 | 中华医院管理学会 |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家用护理器械商城 | 国药励展展览有限责任公 | 医学装备协会 |
刊登广告 | 友情链接 | 广告代理商加盟 | 关于美迪 | 法律声明 | 隐私保护 | 网站地图 |
把美迪网放进收藏夹 把美迪医疗网介绍给我的朋友 给美迪医疗网留言
美迪医疗网广告业务联系:021-51601230 产品咨询业务联系:021-51601230 传真:021-56532303 ![]()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许可证:(沪)-经营性-2009-0003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与信息服务业务经营许可证:(沪)B2-20090029 ![]() ![]() ![]() 公安备案号 31010602000199 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沪静药监械经营许20210003号 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 沪静药监械经营备20220042号 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08676284138X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书:(沪)-非经营性-2023-008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