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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展须知】

①请参展单位填写好“参展合同”加盖公章后邮寄或传真至组织单位,并合同规定日内将参展费用电汇(或交至组织单位)至组织单位指定帐户。
②组织单位收到参展合同后,按参展单位要求,并按“先报名、先付款、先安排”为原则分配展位,其中款到后将发给《展位确认书》组织单位于会前30天发放《参展入会通知书》,包括参展须知、展品运输、展具租用、会期相应服务等。
③参展企业产品、展品质量、高度布置详情、特殊用电等要求一律在参展合同表中注明。
④参展单位在签订合同后十五日之内,未付任何款项,组委会将有权挪用其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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