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展条件
凡具备医疗器械生产或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的国 ( 境 ) 内外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医疗器械流通企业及境外企业驻国内办事处;各参展商会务报到时,请务必带上公司营业执照和展品注册证的复印件.
参展程序
填写展位申请表的各项内容,务必保证内容详细真实有效,加盖公章后,传真或邮寄到大会组委会。展位申请被接受后,组委会通过传真或邮寄方式确认您的申请。 在申请展位 7 日内将参展费用(全款或 50% 订金)电汇或交至组委会,余款于 5月 1 日 前付清,否则组委会将不保留其预定展位。在 2007 年 5月 1 日 以后报名的单位将全部参展费用于报名后 3 天内汇出。
展位顺序分配原则: “ 先申请,先付款,先安排 ” 。
参展商在汇出各项费用后,须将银行汇款单传真或复印寄往组委会,以便核查,发票到会期在展场由财务组统一开取。
组委会收到参展申请表后将会寄发一份正式展览会主要日程安排及各项服务的通知书,展品运输报关指南及住宿安排等,请填妥相关回执于指定时间传真或邮寄至大会组委会。
其他事项
展品运输、代表住宿等事宜,将另函通知展商。
为使本届大会更具影响力特邀请有实力的单位作为协办单位。协办共分为10 万、6.8 万、3.8 万级,参观证件广告3 万元 /5 万个,详细资料备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