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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为医院抗菌药物使用定规矩 【 2004-08-23 发布 】 美迪医讯
青海省卫生厅日前出台四条措施,强化全省医疗机构抗菌药物临床使用管理。今后,青海医生使用抗菌药物必须“由低至高”挨个儿选用。 该省卫生厅规定,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将抗菌药物分为一线、二线、三线,进行分级管理,有计划对同代药物轮换使用;抗菌药物收入比例不得超过药品总收入的50%;要实行审批报告制度,严格控制广谱抗生素的使用;建立抗菌药物出入及消耗登记制度,各医院将销售量居前10位的抗菌药物进行统计上报。该省规定,对一般感染患者,须首选一线抗菌药物,严重感染、免疫功能低下者合并感染或病原菌只对二线、三线抗菌药物敏感感染时,可直接使用二线以上药物治疗。二线、三线抗菌药物使用须分别由主治医师、副主任医师或科主任签字同意后使用,医院每季度将使用情况统计后报省卫生厅。 青海省各医院将成立由主管业务院长、医务科代表、临床药师、临床抗感染专家及临床微生物医师组成的“合理应用抗菌药物专家组”,负责对医院抗菌药物使用情况定期检查、汇总、分析、评价,提出改进措施,并将评价结果纳入医院医疗质量管理和综合目标考核中。 /**/本文关键字:
抗菌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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