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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推行医疗机构执业校验制度 【 2004-10-18 发布 】 美迪医讯
为确保医疗机构规范执业,保障医疗安全,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厅开始推行医疗机构执业校验制度,定期对各医疗机构的基本建设、执业行为、医院管理和医疗管理进行审查。审查不合格的,将给予通报批评整改。 医疗服务乱收费、开大处方等损害患者利益的事情,在医疗机构中一定程度存在。卫生行政部门单靠一年几次检查,还不能彻底根治这些问题。对医疗机构进行执业校验,就是要从根本上解决这些问题。 今年7月1日,广西卫生厅颁布实施了《广西医疗机构执业校验办法(试行)》,并同时推出乡镇卫生院、城镇医疗门诊部诊所的执业校验标准。对各级医疗机构的床位数、人员素质标准、是否用非卫生技术人员进行执业、医疗机构收费标准、医生的诊治行为等方面进行明确规定。 /**/本文关键字:
医疗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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