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首页 > 美迪医讯 > 福建省定指标控制医药费用增长 |
福建省定指标控制医药费用增长 【 2005-07-08 发布 】 美迪医讯
此外,福建省卫生厅还定下了“每门诊人次收费水平”与“出院者平均医药费用”两项指标,这两项目指标控制分两个阶段实行。第一阶段是2005~2006年,要求实行零增长,即各医疗机构的人均医药费用不高于2004年水平。第二阶段为2007年以后,要求实行控制增长,即各医疗机构人均医药费用的增长幅度不高于当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增长幅度。 本文关键字:
医药费用
《美迪医讯》欢迎您参与新闻投稿,业务咨询: 美迪医疗网业务咨询更多关于 医药费用 的新闻
《上海医疗器械批发》产品推荐
|
合作支持:中华医学会 | 中华医院管理学会 |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家用护理器械商城 | 国药励展展览有限责任公 | 医学装备协会 |
刊登广告 | 友情链接 | 广告代理商加盟 | 关于美迪 | 法律声明 | 隐私保护 | 网站地图 |
把美迪网放进收藏夹 把美迪医疗网介绍给我的朋友 给美迪医疗网留言
美迪医疗网广告业务联系:021-51601230 产品咨询业务联系:021-51601230 传真:021-56532303 ![]()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许可证:(沪)-经营性-2009-0003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与信息服务业务经营许可证:(沪)B2-20090029 ![]() ![]() ![]() 公安备案号 31010602000199 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沪静药监械经营许20210003号 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 沪静药监械经营备20220042号 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08676284138X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书:(沪)-非经营性-2023-008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