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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将试行医疗设备病理检查互认制度 【 2006-02-28 发布 】 美迪医讯
市民王先生在一家医院做了CT,后来他转院到另外一家大医院后,该医院要求他再做一次CT。像这样重复检查的情况今年在辽宁省的大医院有望改变。近日,在辽宁省卫生工作会议上,省卫生厅厅长姜潮说,2006年,辽宁省将在部分三级甲等医院里试行医疗设备和病理检查互认制度。这也是辽宁省首次提出要试行该制度。 不过,他反复强调,医疗设备和病理检查互认制度的试行是在保证医疗质量的前提下。对于究竟哪几家大医院将试行此种制度,他没有透露。“目前,具体哪几家医院试行,还在研讨中。” 医疗设备和病理检查互认制度可以通俗地理解为,在一家医院做了CT、磁共振、心电图等检查,其结果到另外一家医院仍然被视作诊断的有效依据,而不用患者再重新做一次同样的检查。这样的直观好处就是帮助患者节省医疗费用,减轻经济负担。 而辽宁省的现状是,绝大部分医院对于其他医院的医疗设备和病理检查并不认可,而是要求患者在自己的医院再检查一次。对此,很多患者反应比较强烈。在刚刚结束的沈阳市“两会”上,就有人大代表曾提出建议,各医院间互相认可医疗设备和病理检查结果。 但是这种制度的实行却应该十分谨慎,因为还有一个医疗安全的问题。“因为病情的发展是一个动态的过程,很多病都是随时可能发生变化。因此,对医疗设备和病理检查互认确实也需要根据实际情况来定。”姜潮道出最主要原因。此外,由于各医院的医疗设备先进程度不一,所做出的结果可能不太一致。有的医生的确是本着为患者负责的初衷,才要求患者再重新检查一次的。最后,姜潮表示,今年试行该制度的动机还包括让医生树立尽量避免患者重新检查、增加经济负担的意识。 本文关键字:
医疗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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