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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实施单病种限价收费 【 2006-05-17 发布 】 美迪医讯
合肥市卫生局要求包括3家中医院在内的19家二级以上公立医院,确定本单位的单病种限价收费的范围、数量和标准,原则上应选择常见病和多发病,且为单纯性疾病、没有其他并发症、疗效确切、本单位对其诊疗具有技术优势的病种。其中,二级综合性医院开展限价收费病种不少于5种,三级综合性医院不少于10种,二级以上专科医院不少于5种。在确定限价病种和标准后,各医院要做好宣传,并通过公示栏、电子显示屏等向患者公示。该局还要求,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明年要逐步增加限价收费病种。 本文关键字:
单病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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