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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圆桌论坛]“120急救”等待急救

【 2006-06-23 发布 】 美迪医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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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6年2月25日,江苏大丰裕华镇中心路口。两辆来自不同医院的救护车,在救助同一起车祸受伤人员的路上,却发生相撞,酿成了新的事故。
      本应救人的车却自相撞击,此事件发生的根本原因是什么?是个案?还是常见?偶然背后是否有其必然性?120急救的未来发展及结构调整将会是怎样的?本刊邀请有关专家进行了探讨。


李宗浩  中国灾害防御协会救援医学会会长
郭荣峰  上海市医疗急救中心  副主任
刘国欣  江西南昌紧急救援中心主任 
 


李宗浩        在阳光折射下—“120”抢病人争斗的本质

      江苏省120争抢病人事件一见报端,许多人对此不是拍案而起,就是义愤填膺。
      “灾” 这个字很有意思,本身就代表一种对生命、财富的危害,去掉了宝盖头(财富)是一个“火”字,“火”再去两点,就是“人”,这是所有救援工作的核心。
      抢救紧急状况下的危重病人,不仅是“人命关天”事情,也是医务人员尤其是卫生行政、主管部门领导的最基本职业道德,更是人有无“人道精神”的重要体现,这是一个最简单不过的道理,但是为什么类似事件一而再、再而三地发生呢?医疗行业不正当竞争,已经成为一根导火索,点燃了一件又一件、一起又一起事故,危害了生命,也严重影响了医疗行业的形象。
      一个城市,建立了急救中心、站,它的主要任务就是担负该城市、社区的院外急救。也就是说,对发生在医院外环境下如家庭、马路、办公楼房、公共场所的危重急症,乃至意外突发事件导致的群体伤害,立即派出救护力量,及时、正确地进行抢救,采取“挽救生命、减轻伤残”的积极措施,使伤病人不失时机地获救,并得到进一步全面的救治。这个道理和原则,对一般人来说并不难理解,更何况是卫生行政、急救机构的领导呢!
为更好地处理城市危重急症病人,城市必须要有完善的急救网络,更要有星罗棋布的急救网点。在某个地域、某些时段(如上下班高峰交叉路口的两端等),还要有流动的巡逻车。
      国际上一般呼救电话打出后,1分钟处理完毕,随即派出救护车,4分钟到7分钟,原则上不应超过10分钟到达救护场地。而在救护车尚未到达的这段时间(即10分钟内),现场的民众即“第一目击者”,由于平时在社区内受到以心肺复苏(CPR)为主的基础救护知识、技能的培训,可立即进行不失时机地救护。这样,在整个施救过程中,病人的救护就不会因现场“缺医少药”、救护车“千呼万唤始出来”而耽误时间。
      美国权威医学杂志—JAMA 1992年发表的一篇文章将这一过程称为“生存链”(又称“四个早期”):即早期通路(拨打呼救电话)→现场早期心肺复苏(民众救护)→早期使用心脏除颤器→早期高级生命支持(指专业急救人员到达)。中国一定要建立与国际接轨的EMS(紧急医疗服务体系),将警察、消防、医疗等紧急呼救号码统一为一个号,要对EMS人员进行专业规范培训,普及“第一目击者”的急救知识。笔者曾在上世纪90年代中叶,将这种“生存链”介绍至国内,得到了同行们的认可和支持。
      天灾人祸不可避免,而且随着经济的迅猛发展,我们生活的这个地球会被愈来愈多不安的阴影笼罩,所谓人定胜天只是人类的一种美好愿望。个体的生命在大自然的灾难面前不堪一击,但当人类作为一个社会群体并充分应用现代科技而存在,就会变得强大。在灾害发生后如何把人的生命、财产损失减到最小,这是我们必须考虑、必须去做而且只要努力就可以做得到的。
      如今我国急救行业出现的问题,在很大程度上是由于一些人对城市急救中心、站的错误理解造成的。有些人错误地把设在自己医院的专业急救机构视为“自己的”,这样受部门利益驱使,其不管路程远近,一律把危重病人作为自己的医疗“资源”。有些大城市以建设医院模式来建设急救中心,这样的急救中心不是真正地在从事急救工作,而是利用掌握着呼救中枢、大批救护车等资源,把各处发生的危重伤病人作为自己的“有价值的资源”,进行垄断,这种危害更大。要避免出现这种情况,当地政府尤其卫生行政部门,必须认真对待设置有急救电话的专业急救机构—急救中心、站或医院等,对其急救网络、运行情况、抢救质量、服务等进行严格的规范和定期、不定期地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改进处理。属于制度问题的,如领导下达“指标任务”的,则追究领导责任。如后果严重,有违法问题的,则应提交相关机构处理。
      我们必须在阳光下来看待“120”抢夺病人的本质,在以人为本的社会里,我们应采取严厉措施,绝对不允许这样的事情再发生了。

      详细内容请见《中国医院院长》2006年第10期杂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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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评论
共计 2 条      
  网友 美迪网友 于 2008-03-22 17:05:50 发表评论 IP:122.0.92.82 信箱
     我作为一名120正式培训的司机对救护车辆的管理有些看法.120急救车辆不光担任着辖区内的急救任务,同时还担任病人的长途转运任务.近一两年我发现有很多的个人购买救护车挂着乡镇医院的旗号在大一点的医院揽转院病人.我在一家三级甲等医院的急救中心开120,
  网友 美迪网友 于 2008-03-22 17:06:44 发表评论 IP:122.0.92.82 信箱
    在我上班时经常听到某医生给私人救护车打电话说:有个病人要转院 你和他联系下吧.首先不说医生对不对,说下病人如果在转院途中病情发生变化这私人的救护车上没有任何急救设备又怎奈何?再说就是社会上有很多的救护车没有警灯使用证,甚至有的车辆牌照都是假的.是问交管部门真的对救护车辆这么放心吗?真的希望医疗卫生管理部门对急救车辆有所管理不要满大街跑的都是救护车真正的120急救车没有几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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